12月7日上午,法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一行三人,赴烟台仲裁委调研座谈。烟台仲裁委主任刘振晓、副主任王增波、徐少杰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领导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的最新发展情况,共同回顾了长期以来在学生实习就业、仲裁员选派等方面的合作成效。双方一致表示,加强我校法学院与烟台仲裁委的校地融合,对进一步提升我校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烟台仲裁事业的发展是双赢的战略选择。双方就学生实践实习、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模拟仲裁实训、仲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烟台自贸区国际仲裁院发展以及金融特色仲裁的专家支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达成初步意向,并约定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双方更加紧密的合作早日落地。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烟台仲裁委的新办公场所。
烟台仲裁委是烟台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烟台地区唯一的仲裁机构,主要职能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目前我校法学院有7名教师担任该会的仲裁员。